借丈夫影响力受贿百万 云南交通厅原厅长妻子被判2年6个月
美编 森特笑虎/画
厅长过生日,夫人代收的一件翡翠挂件价值就高达数十万元。儿媳生孩子,一次“祝贺金”就送10万。厅长夫人代收了好处费后,厅长利用职务之便,将5.1亿元公款借给私企。昨日,记者从昆明铁路运输法院获悉,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杨光成落马后,其妻子夏兰香利用“厅长丈夫”在职务上的影响力受贿一案,近日也在该院宣判。一审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厅长夫人 退休4年后被调查逮捕
官员本身受贿被判刑的案件常见,但作为官员的家人,借助家庭成员“官帽”的名义受贿而被判刑的案件却较为少见。
61岁的夏兰香,宾川县人,原任云南省总工会调研员,于2009年11月退休。2013年10月,其被检察机关调查的消息,却让外界备感意外。一个退休4年之久的人为何会突然被调查?在众多的猜疑声中,其丈夫也迅速陷入了舆论的漩涡中。
2014年4月经省检察院批准,夏兰香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昆明铁路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5月,其丈夫杨光成也被逮捕。经过检察机关侦查,杨光成涉及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
今年5月20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夏兰香一案。在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其犯罪的事实中,检察机关认为,她的犯罪时间段在2009年至2013年,这段时间,恰恰是其丈夫任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期间。她利用丈夫的职务影响力,3次收受桂某、周某所送人民币120万元,并为行贿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家中添丁 一次收“祝贺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行贿人桂某、周某与夏家往来最早可追溯到2009年。这一年恰逢大理鸡足山旅游专线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而两人又是做建筑工程的。据桂某在检察机关的供述,当时,他们知道夏兰香与杨光成是夫妻关系,为了让夏在杨面前为自己“说情”,请杨在工程项目、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这年国庆前夕,他送给了夏90万元。
逢年过节,行贿人找各种理由送钱,已经成了一种常态。2013年3月,夏兰香的儿媳生孩子,桂某没有放过这次送钱的机会,出手阔绰的他一送就是10万元的“祝贺金”。
从判决书上记载的事实来看,行贿人成功贿赂了官员的妻子夏兰香后,她多次让丈夫关照桂某,帮助其解决资金周转等问题,给大理州交通局局长周某打电话,在鸡足山旅游专线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上给予关照。
通过厅长打招呼,当年9月,行贿人参与合作的公司在该项目上中标。事后,为感谢夏的关照,2011年3月,周某送了20万元给夏。
大笔一挥 厅长借5.1亿公款给私企
“祝大哥生日快乐。”2010年10月5日是昔日的交通厅厅长杨光成的生日,当天,桂某将一个翡翠挂件交给夏兰香,请她转交给杨光成。经鉴定,挂件价值35.5万元。检察机关指控,夏兰香代收了这份18K金翡翠挂件后,其丈夫杨光成利用职务便利为桂某谋取了利益,并挪用5.1亿元为桂某解决了高速公路建设融资担保、资金借用等问题。
数亿元的公款是如何落到了私人企业的腰包?在夏兰香案件的判决书上,我们找到了答案。
桂某与一家投资公司合作成立了云南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标后,为了解决资金问题,2012年5月,在没有经过省交通厅厅长会议和党组会议的情况下,经杨光成审定同意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将二级公路偿债资金2亿元借给省公路局,省公路局随后将这笔款项借给云南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年12月24日,经杨光成审定同意后,省交通运输厅拨付给省公路局6亿元款项,省公路局又将其中的3.1亿元借给了云南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云南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伍某证实,该公司确实向云南省公路局借款5.1亿元。其中2亿元转借给了另外一家公司,用于支付信托债务。
一审判决 夏兰香获刑2年6个月
归案后,夏兰香退还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120万元款项。法院认为,涉案的120万元,是否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本案定性为数额巨大较为妥当。
夏兰香称,儿媳生孩子“祝贺金”10万元和周某送的20万元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法院认为,这些与夏兰香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行为超越了正常人情往来的底线,是变质变味的“人情往来式”腐败。
夏兰香的自首情节得到了法院认可。根据其犯罪事实,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专家点评
利用官员影响力受贿大多按共犯来处理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春光说,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确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新罪名。
2009年10月16日起,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的,司法机关将使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
但在司法实践中,相较于受贿罪体系中其他罪名,该罪名的相关条文规定过于笼统、模糊,诸如“关系密切的人”、“近亲属”的界定、本罪共犯的认定,与相关犯罪区别等问题都还不清晰,这给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带来了诸多不便,这也是导致本罪在实践中认定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亲属如何利用官员的影响力犯该罪?李春光说,实际上,该罪犯得比较多的主要是领导身边的人,比如:配偶、子女甚至是亲属和下属。家人受贿,请领导办事,领导也明知,很多时候在这类情况下大多是按照领导受贿罪的共犯来处理的。
李春光说,该罪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首先,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以下所称的特殊关系包括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这种是最常见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表现形式,利用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直接影响力并且是权力型影响力,如,赵某的妹夫李某是某局的执法人员,李某专门负责某市某条道路的摆摊收费业务(合法的收费),赵某收取摊贩张某的财物,从而违规为张某谋取了一处摊贩经营点。
其次,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这种表现形式利用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间接影响力并且是权力型影响力,如,张某的姐夫王某是某市质监局的局长,张某找到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李某,要求李某为某电梯公司违规办理电梯安检合格证,张某收取了某电梯公司数额较大的财物。(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 实习生杨潇羽 刘岩)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