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反腐机制之我见

21.11.2014  18:29
 

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反腐机制之我见

 

监察室:彭仁军

(2014年11月)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尤其是“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这一反腐机制的提出,既是我们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遵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纲领性文件。新云南省食品药品组建后,人员增至6000多人,监管对象增至50余万

家,在监管职能、监管任务、监管压力、监管风险增加的同时,也大大的增加了廉政风险,因此,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尽快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心得及工作实践,我个人认为应从以案去疴、以法治腐、以德修身三个方面做起,以“不敢腐”为突破口,逐步建立 “不能腐” 的牢固党纪法规防线,进而达到“不想腐”的最高境界。

      一、以案去疴,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以案去疴,就是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严查违法违纪案件。通过“查办一案,教育一面、震慑一片”,由治标这个必经途径,达到治本的良好预期。严查违法违纪案件对于反腐败虽然不一定长期奏效,但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威慑力,为治本营造好的社会氛围。通常情况下,作为理性人的官员在预期的腐败收益大于可能遭受的腐败成本的情况下,会选择腐败。在实践中,要使得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 一是 必须通过加大查案力度,时刻地深挖腐败问题,震慑腐败分子,让其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 二是 必须培育零容忍包括不正之风在内任何消极腐败的大环境,针对利用职权公款吃喝玩乐、收受礼金、买官卖官、刁难群众等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其发生的内在机理,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三是 必须引入曝光机制,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面、震慑一片”目的;充分利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二、以法治腐,形成不能腐败的约束效应。

以法治腐,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和程序,为公权力执掌者创设公正、透明和保障公正、公平的运作机制,使公权力执掌者不敢腐、不能腐,从而达到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标。 一是 以权利制约权力。孟德斯鸠说过: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因此,必须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以权利制约权力,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这至少要做到权力法定、程序法定、监督法定、公开法定和问责法定,强调以制度控制权力、以程序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以公开制约权力、以问责保障权力,建立并完善以权利制约权力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权力腐败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增加公权力腐败的成本。 二是 完善党的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坚持自上而下改革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废并举,突出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着力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制度的制定要以党章为总遵循、总规矩,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协调、相一致,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宪法实施监督法、反腐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等法律;修改刑法以进一步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罚力度;完善政腐采购、招投标等有关行政法和经济法;完善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或制度规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行奖励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加大巡视力度,随时发现党纪法规执行过种中存在的问题;启动诚信体系建设,对发现违反党纪法规的,除追究责任外,还应将其违法违纪事实记入单位或个人诚信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监督,形成不能腐败的约束效应。 三是 注重司法公正。一方面要切实保证良好的司法环境,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尽可能地剥离或减少司法权的经济、民事、行政和社会活动,从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腐败的可能;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司法,依法严惩各种腐败犯罪;切实做到“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惩治作用,形成不能腐败的约束效应。 四是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信息共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审批和监管,提高审批效率。用“制度+技术”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铲除滋生权力腐败的土壤。建立信息在线报告和信息公开等制度,形成上级与下级、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的合力。

三、以德修身,形成不想腐败的自律效应。

以德修身就是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这是形成不想腐败最根本的防线。 一是 要筑思想道德防线。实践证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得比较好的人,有良好党性和敬业精神的人,尤其是长期坚持以德修身的人,就能做到自律,就能顶住诱惑。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是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常补理想信念之“”,在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基础上,深刻认识个人前途与党的命运、国家命运以至于民族命运的逻辑关系,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 正确把握某些官员可能会出现思想行为蜕化变质的根源和轨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教育,促使公职人员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其自觉把腐败视为可耻行为而非生存手段,从心灵深处促使公职人员不想腐败。 三是 逐步提高公职人员的待遇。在大多数情况下,腐败的发生是某些官员在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作出错误处理的不良后果,反映出其价值观念的异化或扭曲。同时也要承认的是,腐败的发生也确实与发展需要有关系。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大幅度提高的当下,如果仍然坚持要求公职人员低薪,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应结合按劳分配的原则,随着GDP总量的增长适当提高公职人员尤其是基层干部的收入水平,广泛推行退休廉洁保证金,运用物质利益杠杆,将道德自律与制度制约紧密结合起来,将经济收入与廉洁状况紧密地联系起来,把腐败行为的成本显性化,既有利于满足公职人员的正常需要,又能使腐败成为成本极大的高风险行为。进而达到“不想腐”的最高境界。

 

来源: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