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以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
10月20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以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中纪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重点对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集中整治,这是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再聚集、再延续和再加力,体现了中央驰而不息纠“四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围绕12类重点问题,全面查找部门和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一对号入座,开展集中整治。要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头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省厅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纪检部门加强严肃执纪问责。
会议强调,10月17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态度,坚决按照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除恶务尽、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围绕“十个新突破”逐条研究推进措施,提高线索摸排强度,加大专案攻坚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加强与检、法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不断提高侦查办案质量,有力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重点任务和工作部署。深化云南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执政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各族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云南新实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省公安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