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带案下访 发放司法救助金
日前,彝良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冒着凛冽的寒风带案下访,深入到该县两河镇田黄村、荞山镇咪咡村分别向一名90高龄的刑事被害人和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现金人民币共计9000元。
彝良检察院控申部门在工作中了解到一桩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妇女黄某某年龄高达91岁, 独自一人无依无靠,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生活困难,便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商请黄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干部作为其救助申请的代理人,完善相关救助资料,提出救助申请,彝良检察院通过努力为黄某某争取救助金人民币5000元。无独有偶,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柳某某系未成年人,因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带来严重的伤害后果,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未对柳某某及其家属进行任何民事赔偿。由于柳某某的父母外出,其家庭经济拮据,生活困难,柳某某与其年迈多病的爷爷相依为命,柳某某受到伤害后无钱治疗,相关部门将该案的情况向该院控申部门作了介绍后,考虑到柳某某系未成年人,其年迈的爷爷无法申请救助,彝良检察院控申部门再次与当地村委会干部联系,由村委会干部完善救助所需的相关材料代柳某某向彝良检察院申请救助,该院为柳某某争取到人民币4000元救助金。
为使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到被害人手中,分管副检察长陈磊亲自部署要求控申部门将救助金直接带到被害人住地进行发放。
12月22日上午,当检察院干警与田黄村支书等人将救助金5000元和用于慰问的一袋米和一桶油送到黄某某的家里时,黄某某老泪纵横,哽咽地说:“感谢共产党,没有想到我这么大的年纪还得到你们的帮助,”
控申科干警问候黄某某后要求村干部及当地党员多关心黄某某的平时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确保老人身心愉快安度晚年。当日下午,该院控申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到荞山镇咪咡村,在村支书的见证下,将4000元救助金发放到柳某某爷爷手中,老人手捧救助金,向在场的检察官们连声道谢。
此次带案下访,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被救助对象家中,是检察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又一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