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发文强调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部局“1•3”紧急视频调度会后,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努力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分片区迅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古城古镇及文物古建筑、城中村消防安全大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分行业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优势和执法职能优势促进隐患整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对各类小场所和居民楼院、村屯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特护人员要落实看护责任,防止引发火灾或成为火灾危害对象。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大消防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重点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铁腕执法,严肃查处,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关停的依法关停,该查封的依法查封。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直到隐患彻底消除;对前期尚未整改销案的,各州、市政府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程,确保按期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步实施整改,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要加强对各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知》明确,各地要将消防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纳入平安创建和应急科普教育内容,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和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两会”等重要节事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媒体、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广告牌、标语广告、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燃放烟花爆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性宣传,集中曝光重大消防违法行为。要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分级分类加强培训,春节前,要督促社会单位全面开展一次以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和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等“一懂三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庄等基层干部、派出所民警、治保人员、消防志愿者要组织居(村)民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普及逃生自救常识。
四、切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勤联动机制,广泛开展社会联动单位参与的“供水、供气、通信保障”实地联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自然灾害,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能够及时启动,快速响应。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做好灭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旧建筑、厂房仓库、商场市场和夜间生产经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灭火救援预案,加大“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力度。要强化科学调度指挥,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提高力量调派等级,确保有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投入战斗,最大限度地将火灾控制和消灭在初始阶段。要深刻吸取全国近期官兵伤亡事故教训,改进和加强灭火救援安全工作,各级指挥员要严格落实“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必须要强化安全意识,认真研判灾情,全面掌握救援现场情况,客观评估所具备的处置能力,科学组织指挥,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要则进行施救,慎重实施内攻,保障官兵安全,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伤亡。
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知》特别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明确责任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各级政府督查、监察部门要把消防安全作为政务督查和监察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要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通报问责;凡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要进行领导约谈;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