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召开常委会强调抢抓机遇 李纪恒主持会议
通过3年努力:
●建3000安置新村
●投入600亿元
●搬迁30万户100万人
9月25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2015年9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精神,研究我省贯彻意见,就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委书记李纪恒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乘势而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各项工作,扎扎实实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加快美丽云南建设。要深入学习宣传,全面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精神实质,大力营造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宣传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不断开拓云南文艺繁荣发展新局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三严三实”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理解,切实深化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我省贯彻意见。会议强调,各级党委、纪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座谈会精神特别是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定力和顽强意志,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担责,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机关的作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不断把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通报。会议指出,两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彰显了我们党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两起案件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拥护中央作出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在实处,见到实效;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定不移正风反腐,真正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会议专题研究了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四个一批”精准扶贫要求的有力行动,是贫困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问题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大举措,更是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支撑。要抢抓中央计划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规模专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机遇,切实抓好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投入600亿元,建设超过3000个安置新村,完成30万户、10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让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6点要求: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科学规划引领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移民搬迁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发展的目标。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统筹整合相关政策资金,用活专项债券资金,最大限度撬动金融资金,拉动社会资金,尽快筹措资金支持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是形成整体合力。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建立省、州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贫困户。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州市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建立包保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全面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规划主体、实施主体、承贷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五是强化考核跟踪问效。要把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水平纳入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攻坚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强化县级主体责任落实。六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切实把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精神,研究我省贯彻意见。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张德江委员长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座谈会精神与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支持县乡人大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了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可喜成绩,普查总结的五条“云南经验”得到国普办认可并在全国推广,普查数据经受了国普办的质量抽查。普查成果重在应用,要做好普查数据的宣传与解读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深入挖掘和分析普查数据,为加强和改善全省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新数据和新思路,为科学有效制定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参考依据;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增强统计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