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徐应强:要推广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建设必须跟上
云南网讯(记者 罗浩 张成 黎鸿凯 赵岗)新能源汽车具有经济实惠、减少碳排放等优势,但云南在推广发展纯电动汽车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其中,充电桩(站)已上升为主要矛盾。针对此问题,政协委员徐应强在提案中建议,要加快云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PPP项目落地实施,助推云南进一步推广发展纯电动汽车。
2009年1月,昆明被确定为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城市。2012年到2012年,昆明完成了750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占到全市3925辆公交车总量的19%。提案显示,按昆明市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数与充电桩数量1:1.1的比例,2015年8月底昆明仅累计完成1座充电站及206个充电桩。由此可见,充电桩(站)远远慢于电动汽车的发展。
徐应强建议,要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慧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
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制定优惠政策,在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推广运用PPP模式,缓解云南省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难的问题。允许各类企业参与充电站设施建设,建立一套让投资者可盈利的模式。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单位及个人建设自用、专用等充电设施,包括在私人用户所在小区(住宅)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在单位或私人用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在“昆明+3城市群主城区”内打造5公里半径公用充电网络。
在昆明呈贡区选4家(政府、医院、大学和居民区)现有的停车场作为充电桩改造的示范点,规定电动汽车停车费减免的措施,其停车费用可从收取的充电费中补偿。此外,可在昆明至大理350公里高速公路采用PPP模式建立充电站(桩)示范线,以事实鼓励车主购买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