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女生拍裸照威胁 大理一男子翻供称"双方自愿"

24.07.2015  17:01

大理州云龙县一社会男青年李某强奸完一在校女中学生后拍下裸照威胁不准报案,否则就把裸照传到网上。记者昨天从云龙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

2014年11月的一天早晨,正上初三的晓鸥在上学的路上遇到纠缠自己已久的社会青年李某,李某谎称让晓鸥帮忙带件东西给同班同学王某,晓鸥便随李某来到了他租住的房屋内,不料进门后李某将门反锁,对晓鸥实施了两次强奸。结束后,还用手机拍下晓鸥的裸照威胁她不准报警,否则就将她的裸照放到网上。

女生回校后班主任发现异常,追问下,晓鸥说出了实情。李某当日便被抓获归案,并交代了实情。

开庭当日,李某却当庭翻供,称自己与晓鸥是男女朋友关系,是她来找自己借钱主动来到自己租住的房屋内的,发生性关系也是双方自愿的,结束后受害人拿着自己的手机玩,还要求自己给她拍照。称自己开始向公安机关的供述都是在说谎,现在在法律面前不应说谎,才说实话。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李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