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连元:强化责任担当 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昨日,我市举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会,市委书记程连元作辅导报告时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到位,努力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昆明“四风”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
程连元指出,落实主体责任,是中央反腐败工作思路的重大创新,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选好用好干部,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查办案件,带头廉洁从政这五点基本内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程连元指出,当前,昆明的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上的腐败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尤为严重,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四风”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是当事人咎由自取,也有纪委监督不力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严四个方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昆明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水平,推动昆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严查选人用人腐败
程连元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要厘清职能职责,做到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牵住党委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要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导向,严查选人用人腐败,疏通领导干部能下渠道,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注重源头预防,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四要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的规划设计,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扎紧扎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六要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各类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七要严格监督考核,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应永生主持会议,并从深刻理解落实监督责任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涵,认真查找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督责任的主要措施等方面作辅导培训。应永生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与从严治党、集中突破与建立长效、监督与执纪、廉政与勤政的关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守政治担当,把“两个责任”扛起来;严肃纪律规矩,拉起带电“高压线”;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惩腐“零容忍”;深化体制改革,坚决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昆明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拉玛?兴高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培训会。参会人员还观看了《沉重的代价》和《不作为之害》警示教育片。(昆明日报 记者贾献培 首席记者傅碧东 通讯员杨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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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和我们推进其他工作一样,从严治党要取得成效,首要问题是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部署,这不但是我党反腐败工作思路的重大创新,是应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我市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根本保证。我市各级党组织对此要加深认识,抓紧实践,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动担起责任、成为核心,聚集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力量,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在哲学上,主体是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具体到反腐领域,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主动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就是要求各党委(党组织)班子成员主动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挂帅”又“出征”,既“冲锋陷阵”又“以身作则”,当好反腐攻坚的“尖兵”,做好廉洁从政表率。
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意识。党风廉政建设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光荣职责,是党委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必须做好的分内事。有责任就要担当。对各级党委而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只有树立勇于担当的意识,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使命,在具体工作中才能担起责任,动真碰硬,真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有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各级党委也才能在“主体责任”的承担上自醒、自觉、自励,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才能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为管好党、治好党提供坚强保证。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实践路径。有的干部,思想上对“主体责任”重要性有一定认识,主观上也有担起责任、做好工作的良好意愿,但往往被陈旧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所局限,掉进了或“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或措施方法脱离实际,根本无法操作施行的误区。面对这些现象,更加需要各级党委和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更新理念,开拓思想,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分析形势、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抓好决策环节,盯住重点领域,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全程跟踪监督。要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倒查,对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的,既要倒查组织、纪检部门的责任,也要倒查党委的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在结合实际。“主体责任”落实得好不好,不能看表态、看口号,要看行动、看效果。各级党委(党组织)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中心任务深入结合起来,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深入结合起来,与广大党员干部对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期待深入结合起来,按照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牵住党委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选好用好干部,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注重源头预防,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强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完善体制机制,扎紧扎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严格监督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旗帜鲜明、真心实意地支持纪委的工作,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撑腰壮胆、遮风挡雨,支持纪委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以此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