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检察院 “五举措”推动检察工作

30.04.2015  13:19

      近日,全省检察机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结束后,20日上午,弥渡县检察院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弥渡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光辉提出五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弥渡县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

  一是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云南的新定位中来谋划和推进,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二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平安弥渡建设、法治弥渡建设,为弥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核心任务,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监督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到一般干警都要在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做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引领惩防腐败工作和队伍建设要求,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是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办案质量,注重听取律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廉洁从检、敬畏法律等方面在全院干警中起好带头、引领、示范作用。全体检察人员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坚持原则,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笃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保持纪律作风不松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停步,与班子成员共同维护弥渡县检察院多年零违纪和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

  四是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常态化的检务督察,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各项措施,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推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各执法办案环节的流程监控,开展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在落实上级院执法办案考评中增强紧迫感,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与整体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班子成员到检察委员会,从部门负责人到具体执法办案人员,都要把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作为检验业务工作成效的“尺子”,既确保业务工作规范有序稳健开展,又通过业务工作提质增效提高执法公信力。及早谋划司法体制改革前各项工作。综合部门要为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改革的有序推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