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林业局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弥渡县林业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林业跨越发展的大局之中,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搞好思想教育为基础,以加强预防涉林职务犯罪为重点,以抓实重要业务部门督促检查为关键,以强化制度和作风建设为保障,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局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局长与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各乡镇林业站站长签订《弥渡县林业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弥渡县林业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个性化目标管理责任书》、《弥渡县林业系统目标管理责任书》、《弥渡县林业局资金管理责任书》;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职工签订《弥渡县林业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履职承诺书》;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干部廉政书》,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一是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大会;二是做好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工作;三是做好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教育途径和方式,使每一个林业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立党为、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做好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反腐败工作成效。 局长与林业局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林业站站长签订《弥渡县林业系统预防涉林职务犯罪责任书》、《弥渡县林业局2015年度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预防涉林职务犯罪的责任目标。林业局与检察院联文形成《弥渡县2015年加强涉林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采取特殊预防与系统预防相结合、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方法,探索集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事后惩治为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依法治林,确保林业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抓好督促检查,防止重要业务部门发生以权谋私行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人员挂钩联系部门制度,加强对重要业务部门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据实填写《弥渡县林业局重点部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查表》,通过全方位、抓重点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行为发生。
严格遵章守纪,保持廉洁作风。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廉洁勤俭的作风。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县内公务接待规定》、《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做到勤俭办事,节约开支,严防奢侈浪费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职工远离相互攀比、奢侈浪费之风,保持勤俭办事、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三是加强对林业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在按照《弥渡县林业局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对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监管的基础上,研究下发了《弥渡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用途的通知》,加大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滥用经费行为。四是制定《弥渡县林业局开展“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林业厅和州林业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活动,确保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取得好的成效。
营造创先争优氛围,着力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对县委、政府安排的涉林重点工作以及林业局确定的2015年重点工作、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相关部门和人员,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限,做好督促检查,提高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局属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讨论,提出今年努力达到全州林业系统内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围绕奋斗目标,各部门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开创新的工作业绩。三是制定《弥渡县林业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弥渡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外出办事登记表》,对每个干部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限、效果和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情况进行量化监督管理,确保上班纪律严明有序,工作运转快捷高效,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弥渡县林业局 | 作者:李能 李凤玲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