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检务督察常态化

25.08.2015  11:08

    为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弥勒市检察院推行“明责任、强作风、守底线”检务督察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队伍作风建设。

  该院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抓住重点,制定督察方案,共确定检务督察重点项目16个,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常态化督察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和执法办案活动情况,进一步推动检令政令畅通,规范执法行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该院加强对机关考勤、车辆、财务、档案、接待、公文、值班、卫生、安全等内部管理,对干警提拔使用、8小时外、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段重申纪律规定,提前打好“预防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防微杜渐。截至目前,该院今年的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车辆运行费用下降17.8%。

  该院加强督察办案安全工作,落实办案纪律,重点对办案工作区设置管理、办案安全预案制定、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察。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对办案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促进检察权的规范行使。

  该院督察办案质量,坚持把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督察作为检务督察重点,联合开展对扣押涉案款物的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今年以来对30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确保了案件质量。

  通过该专项督察工作,该院及时查找和发现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督促办案部门或人员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切实推动队伍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