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检察院 规范司法行为

30.07.2015  12:57

    为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对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和规范司法行为的高标准和新要求,日前,弥勒市检察院以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两个主体责任”,完善“一案双查”相关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良好的纪律作风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工作中,该院积极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年初,院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部门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同时,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实现案件受理分流、律师接待流程、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统一业务系统操作及检察统计等集中管理,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对每个重大案件进行同步跟踪监控,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质量监督机制,从源头上努力实现办案“”瑕疵。

  此外,该院积极组织开展“五进”“举报宣传周”“阳光检务”等系列活动及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挂钩联系乡镇,进行现场解答,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法院、纪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将社会评价、外部监督转化为工作动力,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