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林:保障维护好受灾群众利益

01.01.2015  13:18

张祖林到鲁甸会泽看望慰问地震灾区干部群众时要求

采取扎实措施抓好恢复重建

保障维护好受灾群众利益

2014年12月30日至31日,带着省委、省政府对灾区各级干部群众的祝福问候与深切关怀,副省长张祖林深入鲁甸、会泽地震灾区,看望慰问干部群众,检查督促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他强调,要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受灾群众利益,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落实到群众身上。

张祖林先后深入鲁甸县火德红镇、龙头山镇、会泽县纸厂乡,详细了解受灾群众过冬安置情况和恢复重建情况。30日晚,张祖林在龙头山镇灰街子集中安置点与群众拉家常,夜宿帐篷,体民情、察冷暖。

张祖林指出,当前,地震灾区全面掀起恢复重建高潮,各项工作正加快推进,受灾群众过冬安置措施有力,生产生活秩序良好。他要求,要进一步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紧紧围绕受灾群众“六有一确保”目标,采取添置电热毯、取暖器、热水袋等小功率的取暖设备和集中安置点集中取暖等多项措施和办法,确保受灾群众保暖过冬,做到不因天气寒冷而造成大面积的流行感冒等疾病发生;想方设法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建立贷款担保基金、加大林权证、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发放,为受灾群众解决贷款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建材价格,确保民房恢复重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和2.9万户受灾群众春节前搬进新居;要把民房恢复重建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学校、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坚决防止和杜绝搭车建办公楼等现象;要群策群力,科学认真做好防灾避险安置工作;要规划好、实施好“昭龙生态经济产业示范带”,着力将“昭龙生态经济产业示范带”建设成为产业聚集、生态优良、环境优美、城乡协调、生活富裕的生态经济产业示范区,助推安全美丽新家园建设;恢复重建一定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的要求,注重规划的严肃性和施工的严谨性,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恢复重建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云南日报 记者 谢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