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长江(云南段)省级河长督察工作

01.11.2018  03:10

2018年10月23日至24日,作为长江(云南段)省级河长联系部门,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荣带领厅河长处、水资源处、省防办相关同志组成督察组,对昭通市、曲靖市开展长江(云南段)省级河长督察工作。

督察组一行先后前往牛栏江鲁甸段、砚池山水库、跃进水库、毛家村水库、以礼河会泽段实地查看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详细询问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河长履职及河长制十二项专项行动等的落实推进情况,并对昭通市、曲靖市河长制工作台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经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督察组对昭通市和曲靖市在全面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新思路和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希望昭通市和曲靖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实现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