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开展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督查
为切实加强菊花园中药材市场的药材经营质量监管,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云南药材品质,促进市场健康向前发展。昆明市局领导率药品化妆品监管处相关人员开展对菊花园中药材市场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工作。
8月30日,专项督查调研组现场检查了市场中药材经营商户20余户的药材经营情况,与官渡区市场监管局、矣六市场监管所及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督查组就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增强经营户诚信意识、质量意识,提高防范和化解药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要求,
一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针对目前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和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商户违规经营的问题,要求市场开办方认真履行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中药材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管理,落实中药材进销货票据管理,建立并统一购进验收、销售记录,规范标签标识。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巡查。负责中药材市场的日常监管官渡区局及矣六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市场的日常检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经营的商户及时进行教育纠正,对中药材经营户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规范代客打粉行为。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市场经营户内、外勾结打假粉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严厉打击。四是建立药材追溯制度。市场管理公司要统一建立中药材标签、进销货台账,使中药材从产地收购到销售的过程更加透明、规范,保证云南中药材的道地与品质。五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增强经营户质量意识、守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要以学习贯彻国家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契机,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措施,重点整治市场经营户非法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手段制售假劣中药材及药渣废料回流市场的行为,整治非法销售除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加工、分装中药饮片、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毒性中药材、野生保护动植物等中药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