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严格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02.02.2015  12:02

 

李纪恒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电视电话会上要求 
严格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陈豪仇和出席会议


省委 书记 李纪恒 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主持会议。

省委决定,今年继续由省委常委带队,成立11个检查考核组,对16个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和84个省级机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考出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推进工作,促进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正风反腐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

  2月1日,2014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基本职责,不能虚化空转,必须细化、具体化。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对待、精心组织,抓紧整改、补足短板,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真正扛起来,严格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省委副书记仇和出席会议。

李纪恒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了从严治党、刮骨疗毒、廉洁执政的坚强决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高悬反腐利剑,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不停顿、不松懈,一步一个脚印,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李纪恒强调, 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既是我省连续第9年省级领导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也是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开展的第一次检查考核工作,要求严、时间紧、标准高、责任大。所有参与考核的个人和被考核的单位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行动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任务,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纪恒就做好此次检查考核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要把“两个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重中之重。考核最核心的内容是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情况。二要把严字当头贯穿检查考核全过程。按照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开展工作,确保每项程序都有条不紊、每个阶段都扎实推进、每个环节都不走过场,做到严督、真检、实考。三要务实有效运用检查考核结果。对考核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线索,要认真梳理,严肃调查处理;对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失职失责、失管失察的,要强化问责追究。四要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调整、补充和完善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提高分类考核质量,并积极探索检查考核的新方法、新途径。五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组织开展好检查考核。带队省委常委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坚决防止“只挂帅不出征”,杜绝“蜻蜓点水”,草草了事;各检查考核组要加强工作指导,树立务实、清廉良好形象;被检查考核的各州市、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

李江、黄毅、孟苏铁、曹建方、刘维佳、赵金、李培、杨嘉武、张学群、王田海、白保兴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纪恒书记的动员讲话精神,把检查考核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各检查考核组要在带队省委常委的领导下,认真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检查考核任务圆满完成。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负责人、纪检监察专员,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被考核省级机关单位负责人,各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各检查考核组成员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州市、县市区设立分会场。

动员会后,各检查考核组组长和成员参加检查考核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