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强基层、提效能、抓落实”专项工作

26.04.2017  21:04

根据2017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云南省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强基层、提效能、抓落实”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由9位厅级领导带队,组建9个工作组,从厅机关各处(室)中抽选3至4人,按照前期准备、蹲点推动、提炼经验、经验推广及“回头看”、工作总结5个阶段推进,采取厅领导联系1至2个州(市),抓1个县,蹲点1个乡的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对16个州(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检查督促政策落地。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政重大决策部署及2017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和救助站管理等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基层民政力量建设。 商请各级党委政府充实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组织3期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示范班,2017年,完成50%人员的培训,2018年,达到100%。 四是指导推动民政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 实时掌握各级民政部门效能建设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将考核结果适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反馈。 五是认真总结基层民政工作新鲜经验。 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推动基层民政机构健全、完善、落实各项服务机制,公示服务事项和职责,让群众知道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是调查研究破解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围绕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组织管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民政资金管理与项目建设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七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带着责任蹲点,带着问题思考,带着感情服务,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专项工作重点推进9项重点工作:研究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基层民政力量建设;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有效解决“三留守”问题。

专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督查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全面提高全省基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全省民政系统优良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