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工作组到临沧开展小湾水电站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调研
12月3至4日,由省局税政三处、法规处、征纳处和省局稽查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一行6人,在省局税政三处吴钦处长带领下到临沧市凤庆县开展小湾水电站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调研,临沧市地税局张新荣副局长和税政、征纳、稽查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并陪同参加调研。
省局工作组此次调研工作直接深入凤庆县地税局开展,主要采取听市县两级工作汇报、开展政策探讨交流和查看征管资料的方式,对小湾水电站占用农用地面积核实情况、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情况及计税面积确定情况、外部工作协调情况、第三方面数据采集应用情况、税收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掌握和指导,省局工作组对临沧市县两级地税局在加强小湾水电站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及占用土地面积复核工作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为积极做好小湾水电站耕地占用税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做实征管基础工作。主动协调和收集国土、林业、移民等部门相关小湾水电站建设占地信息和数据,核实、分析耕地占用税计税面积相关的各部门间用地信息数据差异,依据税法做出初步的计税面积及税额测算建议方案报凤庆县政府决策。同时,对小湾水电站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要做好痕迹资料管理,建立专项税收征管档案。
二是要增强信心。要统一思想,要有信心,积极努力,找准工作突破口,完善税收征管资料,规范税收征管流程。
三是要做足功课。对小湾水电站耕地占用税管理工作要稳扎稳打,一定要吃准政策依据,把握业务管理,取数要准,政策要明,底数要清,加强内部业务科、股、室间的衔接配合,全力保证征管流程的合法性、规范性、严谨性,防范执法风险。
四是要加强与小湾水电站涉及其他地州工作联系。为统一税收征管口径,规范对同一纳税人的征管服务,要主动加强与大理、保山的工作联系,相互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政策把关,共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