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开展十大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对涉及视觉污染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提升;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提升;对铁路、二环、绕城高速、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区域两侧环境进行整治提升……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中,我市将开展十大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以街道办事处整体提升为抓手
日前,我市出台《昆明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将主要在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范围内实施。今年,各区(管委会)确定两个街道按照《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标准)》要求开展整治。2019年,对辖区未实施整治提升的街道办事处再确定50%,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2020年,对余下的街道办事处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为成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其他县(市)区根据情况参照主城区整治提升内容及标准,每年确定1至2个街道。
“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城管部门制定了《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市容环境综合提升工作主要是以街道办事处的整体提升为抓手,着力开展十大整治提升行动。”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陈剑平介绍,十大整治提升行动主要是对涉及视觉污染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提升;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提升;对铁路、二环、绕城高速、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区域两侧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对街头园林绿化、城市家具、城市小品等进行整治提升;对市政道路、背街小巷进行整治提升;对城市道路路面秩序进行整治提升;对道路照明及城市景观亮化进行整治提升;对老旧居民院楼、小区进行整治提升;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进行整治提升;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整治。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将走进校园
按照《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今年我市将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我市主城区范围不少于30%的街道、其他县(市)区县城所在地街道(乡镇)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10%以上。在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我们将建设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分类基础上,增加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明确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和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方式,提出主城各区要制定《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方案》,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陈剑平介绍,此外,还将由市教育局牵头,选取幼儿园、中小学等共30所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卫计委也将牵头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选取30家医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提高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全面执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标准,充分运用专用机械设备对道路进行“吸、扫、冲、刷”以及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我们还将探索建设环卫信息监管平台。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智慧城管平台等资源,探索建设市、区两级环卫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在线监管,并多方位多角度开展监督考核工作。”
此外,将进一步提升景观亮化,狠抓渣土运输管理,分梯次、分区域、分类别开展全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行动,并大力加强智慧城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据统计,截至2月24日,今年我市共整治违法违规建筑2217宗,面积312.65万平方米,已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任务的20.46%。至本月底,预计将有200余辆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在主城区投用。(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