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抽样调查的通知

11.01.2016  12:31

各药品流通行业法人单位、个体药店:

为全面掌握我省药品流通行业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促进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为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行业抽样调查。现已形成了由 云南 省统计局审核批准的《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请 参与抽样调查的企业 调查单位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调查单位有责任对于调查结果及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之规定,积极配合调查。

 

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0871-63159976

 

云南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