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迅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26.11.2016  00:02

2016年11月2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在昆明召开后,按照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同志在督察反馈会议上的表态讲话要求和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迅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24日上午、25日上午,省环境保护厅两次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厅长张纪华、副厅长杨春明要求全厅上下高度重视,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积极开展整改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全省整改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 一是 以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州、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通知,细化明确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整改落实类、关注加强类问题清单的责任部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逐条细分,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务必于规定时限书面报送。 二是 初步研究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云南省整改方案框架,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按照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方案编制完成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定,确保30个工作日上报国务院和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