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认真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22.05.2015  18:02

根据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晋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晋宁县人民政府调研员郑佑华同志为组长的“晋宁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晋宁县《关于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5月22日上午在县政府309会议室召开了 “晋宁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晋宁县人民政府调研员、“晋宁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佑华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郑调研员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有关规定,巩固提升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深入查找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强化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纠正擅自改变扶贫资金投向和变更扶贫项目等行为,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通过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使扶贫资金使用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贫困群众受益。
最后,郑调研员对深入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提出了要求。
  会议由晋宁县扶贫办主任、“晋宁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云武同志主持,李主任就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六个严禁”和“晋宁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完成的时限等作了安排。
  晋宁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县第二纪工委书记王昆、县审计局局长方长文、县发改经贸局副局长肖光华、县民宗局局长杨秉亮、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曦明等参加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张朝明,县扶贫办全体成员、各乡(镇、街道)扶贫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