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经济建设开发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及时制定开发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加大部门工作经费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收回力度。
二是加强收入缴库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取消收入过渡性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三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早编、细编部门预算,严格按照 “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细化项目支出预算,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进一步加快年初预算资金下达与拨付;全面清理本级预算项目指标,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已下达预算指标后续执行进展,督促加快支出进度。
五是全面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未确定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对超过时限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进行收回,用于其他急需支出;全面清理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力争将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率控制在10%以内。
六是全面清理财政暂存暂付、预拨经费等往来结算科目,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加大力度全面清理本级部门的暂付款和应收账款,按“谁借款、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专人督促清收,严禁各部门利用财政拨款资金对外借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财政暂存、预拨经费等科目若实际已经形成支出,应及时调整账目,改变财政存量资金规模长期虚高不实的现象。
七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制度改革。落实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最大限度地压缩财政资金的在途时间。将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与核算,进一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比例和范围,严格控制将财政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的现象,减少财政资金在预算单位和专户的滞留与沉淀。
八是进一步完善季度资金分析制度。结合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机制,将季度资金分析会进一步完善,每月召开资金分析会,加强资金支付力度和收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