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7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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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省保山市腾龙桥I级水电站工程 | 腾冲县、龙陵县 | 保山龙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腾龙桥Ⅰ级水电站是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工程,采取坝后式开发,正常蓄水位1200m,总库容4372.9万m 3 ,水库调节性能为周调节。电站装机容量95MW,保证出力13.622MW,多年平均发电量4.06亿kW.h,年利用小时4273h。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施工导流及蓄水期间坝下不断流,运行期间利用冲砂廊道下泄生态流量,对水文情势影响较小;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源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来源于施工期人员生活用水,这些废污水若直接将对工程区地表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环境空气、噪声、固废: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周边200m范围内无当地居民分布,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产生废弃土石方总量65.28万m 3 堆放于主体工程布设的2个弃渣场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共产生生活垃圾2520t。 (3)生态环境:占用基本农田114.07hm 2 ,对当地土地利用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工程建设不会对当地植物植被、陆生脊椎动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电站建设加剧了龙江生境的片段化,但评价河段无保护鱼类,鱼类均为广布种,对鱼类影响有限。 (4)社会环境:搬迁安置人口3人,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偿,由其在本村组内自行进行搬迁安置的方式;农业生产安置人口1115人,采取经济补偿;在采取加固、抬升措施后对龙安吊桥的不利影响将得以减缓;对于评价区内的帕允铅锌矿及牛头田陈昌旭砂石场采取经济补偿以降低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食堂泔水由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养殖。 (2)生态环境:禁止扩大施工迹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按照规划环评的要求承担建设鱼类增殖站的义务及经费;利用冲砂廊道按照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下泄生态流量。 (3)环境空气、声环境:洒水降尘,选用低噪设备,优化施工工艺; (4)固体废弃物:弃渣集中清运至渣场填埋;生活垃圾先分拣再运至龙江乡垃圾焚烧炉统一焚烧。 (5)社会环境:妥善安置移民及农业生产安置人口;对基础设施进行补偿或复建;对龙安吊桥进行加固、抬升保护措施;对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帕允铅锌矿及牛头田陈昌旭砂石场进行合理补偿;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照相关规定开垦与所占耕地质量数量相当的耕地。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111份,其中社会团体部分26份,个体居民部分85份。受访单位均支持工程建设,同时提出以下两点建议和要求:①在开发过程中,重视生态保护,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施工期间注重交通运输车辆对周边环境的保护;②应对沿江公路进行修复、硬化,并加强道路两侧截排水沟,减小对龙江水质产生的不利影响。 |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