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沾公资交土告字〔2015〕2号
沾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沾公资交土告字〔2015〕2号
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 名称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宗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起始价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ZCG2014-1-(19) | 沾益县大坡乡大坡集镇
| 120.0 | 居住 兼商业
| 3.5<R<4.5
| ≤75%
| ≥25%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5
| 820
| 10元/平方米或1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
2 | ZCG2014-1-(20) | 120.0 | |||||||||
3 | ZCG2014-1-(21) | 120.0 | |||||||||
4 | ZCG2014-1-(22) | 120.0 | |||||||||
5 | ZCG2014-1-(23) | 120.0 | |||||||||
6 | ZCG2014-1-(24) | 109.0 | |||||||||
7 | ZCG2014-1-(25) | 107.6 | |||||||||
8 | ZCG2014-1-(26) | 117.4 | |||||||||
9 | ZCG2014-1-(27) | 120.5 | |||||||||
10 | ZCG2014-1-(28) | 123.7 | |||||||||
11 | ZCG2014-1-(29) | 126.4 | |||||||||
12 | ZCG2014-1-(30) | 123.8 | |||||||||
备注:1、出让成交后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依法交纳;2、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商业用地(居住占75%、商业占25%);3、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
注:其它规划指标详见云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14)01号,具体要求在规划审批中予以明确。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团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大坡乡国土资源所咨询并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7日11时(节假日除外)到沾益县大坡乡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受理;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7时。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2015年4月29日14时30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沾益县大坡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拍卖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土地成交价款。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以本次出让文件为准。
(三)本次出让公告由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沾益县大坡乡国土资源所
联 系 人:冯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874-3021058 13769889616 13769592583
保证金缴纳账户:
1、开户单位:沾益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沾益支行
账 号:2505 0267 0902 4905 781
2、开户单位:沾益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沾益支行
账 号:24 2498 0104 0014 054
沾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来源:沾益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