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重在抓落实
深度拓展
近年来,云南省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各级政府自觉的追求。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云南省又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为2015年的10项重点工作之一,并提出了“全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围绕这些政府自身建设的“关键词”,代表委员们提出了建议。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能很直接地感受到政府正努力向服务型转变。”和国荣代表举例说,近几年来,政府领导经常主动来企业了解发展中的难题,及时给予帮助。
“如果政府事无巨细,管得过多、过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就会明显不足。”和国荣代表补充道,政府服务要提质增效,让企业自己长大、自律。适当放开手脚,通过合理、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简化审批手续,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现在部分地方、部门的行政审批出现了‘变身’或者是‘隐形’,应当加以警惕和治理。”解保生代表提醒,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有些审批项目“摇身一变”,交到一些社会组织、中介手上,这些机构往往与原来掌握审批权的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成了“红顶中介”,它们“戴着市场的帽子,拿着政府的鞭子,来收企业的票子”,影响了改革的公信力。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有具体的措施跟进,避免“数字简政”,确保真正放权。”解保生代表认为,最近国家已明确提出要消除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云南省也应该及早谋划,及时推进。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可避免地会触及职能部门的利益,所以改革主动性、自主性不强,试图在改革中保护部门利益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李兴顺委员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明确改革的原则。
“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项目一律要取消,有法定依据,但与实际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项目,要取消或调整审批方式,保留事项依法能够下放审批权限的,坚决下放。”李兴顺说,关键是处理好“接、管、放”三者的关系,划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的“边界”,明确部门的权力清单,建立“效能政府、大社会、好市场”的模式。同时还要有体制保障,例如省级层面可以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协调机构,保障改革依法、有效推行。
熊清华代表提出,要研究“两个清单”,一是权力清单,把一切可下放的权力、审批权限下放到一线;二是负面清单,规定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权力清单要越短越好,负面清单要一目了然,从而构建高效、公平的机制,建设一个精干、开明的政府。
确保行政执法公正透明
依法行政是全面做好政府工作的保障。作为一名来自基层政府的代表,李春梅代表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传统的分条、分块执法在现实中显示出不够科学合理的一面,应当规范行政执法,力推综合执法。
对此,张学武委员介绍,目前全省有69个县市区已经实行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其余地区将逐步推行。今年,云南省还将在全国率先建立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同时结合云南省实际,尝试旅游综合执法。另外,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也在酝酿中,将为政府科学、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依法决策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李德良代表则提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依法行政起到重要作用,各级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都应当在各项工作和决策中主动征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使此成为政府的“习惯动作”。
另外,还有代表委员提出,当前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不愿做事、不敢担当。希望云南省加大治理庸、懒、散的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行政效率,使各级政府既廉洁又高效。(完)(记者 张寅 张馨云 郎晶晶 左超 岳晓琼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