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云南 护航改革发展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在中央顶层设计和制度框架内,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和云南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子——
建设法治云南 护航改革发展
本报记者 谢炜 张潇予 张寅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厉行法治的航标指引下,云南将以何种姿态谱写法治建设的宏伟篇章?又将如何行动,让中央的顶层设计落地生根、枝繁叶茂?
2014年11月20日,中共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对此作出了响亮回答。
航标引领
推进中央顶层设计落地生根
2014年,金秋北京。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份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在此诞生。《决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围绕命题确定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彰显了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为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指明了方向。
这是我们必须紧紧跟随的航标引领——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在云南的具体实践,是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这是我们必须落实推进的人民期待——
需清醒看到,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新要求、同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我省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依法治省还存在不少差距。
如何把法治建设放在省委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成为省委议事日程中的重要内容。
省委书记李纪恒强调,要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框架内,在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性和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在云南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法治创造精神,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云南的实践和探索,探索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云南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省委决定成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意见起草组,由李纪恒书记主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牵头,省委政研室具体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参与配合,拉开了我省意见起草工作的序幕。
智慧凝集
把准时代脉搏立足云南实际
出台一份把准时代脉搏、立足云南实际、适应发展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的意见,是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能够迈出实质步伐的关键。
在起草工作开始前,一系列酝酿和准备已有序展开。
今年2月初,根据中央相关通知精神,省委组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向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
8月中旬,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省委按照中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组织了学习讨论。
连日来,起草组赴省内外进行了深入调研。四中全会后,逐条研究中央《决定》内容,并充分运用前期调研成果,草拟了我省的《意见(初稿)》。
从意见起草启动到讨论稿成形,省委主要领导倾注了大量心血,对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对意见起草提出一系列指导性意见。
为把问题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透彻,在意见起草中,省委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入剖析我省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起草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贯彻中央精神不走样,确保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在云南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严格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界限,切实做到维护中央权威不越位,落实地方事权不缺位;
——坚持改革取向、问题导向,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两个轮子”一起转;
——力求体现云南实际,充分反映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创造精神,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云南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子。
意见起草的过程,也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过程。省委广泛听取在职领导和离退休老领导同志意见,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向专家学者问计,向基层干部群众请教,共征求到意见、建议612条,扣除重复性意见后为353条,起草组共采纳意见86条,形成了《意见(讨论稿)》。
11月19日,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大家对散发着墨香的意见讨论稿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起草组再次作出修改。11月20日,这份凝聚全省各族人民智慧的意见审议通过。
以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为起点,我省依法治省和法治云南建设步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开拓创新
走出法治云南建设特色之路
云南地处祖国边疆,地域辽阔、人口较多、民族众多、省情复杂,云南的法治建设既没有可以照搬的模板,也没有可以因循的路径。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积极回应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制定了建设符合云南实际的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云南的总体目标,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意见》提出“建设符合云南实际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云南”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在此基础上,省委科学谋划,以中央提出的“五大体系”建设为牵引,以法治建设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为脉络,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作出了有针对性的部署——
依法治国的基础是科学立法。《意见》针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出了“建立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等举措,力争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符合云南实际,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政府是执法主体。《意见》针对我省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出了“制定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举措。其中,明确提出“2017年实现县(市、区)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更体现了对中央决策部署的创造性落实。
公正是法治的灵魂甚至生命。《意见》针对我省司法领域司法活动不公正、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提出了“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等措施,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意见》注重推进全民守法,特别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要求,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意见》提出了“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等措施,确保切实贯彻中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另外,省委明确提出,要把《意见》提出的依法治省各项改革举措,纳入全省改革任务总台账,做到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这有望使我省各领域改革与依法治省相得益彰、协调并进。
承前启后
开启法治云南建设崭新篇章
“筑牢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担当。”李纪恒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动法治实践,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任务落到实处。
全省各界干部群众对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高度关注,对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依法治省充满期待,满怀信心。
这信心,来源于云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良好基础、重要保障。
自1995年省委首次提出依法治省战略以来,我省相继实施了4个依法治省五年规划,2006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创建法治云南的意见》,2013年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省的意见》。持续广泛开展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使法治云南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这信心,来源于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的清晰谋划、有力指引。
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的召开,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出台,开启了法治云南建设的新篇章。其中,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视,打牢了法治云南建设的坚实基础;以领导带头守法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抓住了法治云南建设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则为法治云南建设提供了根本保证。
这信心,来源于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热情拥护、积极参与。
连日来,我们见证了大量“法治”故事、“法治”声音。从泸水县新建村村民四三妞“以后领导干预司法要问责,我们老百姓再也不担心司法不公了”的期盼,到楚雄市调解干部夏国琼“继续做群众的贴心人,社会矛盾的泄压阀”的决心,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热切期待,必将为法治云南建设注入持久而强劲的动力。
改革依靠法治,开放需要法治,发展和稳定更离不开法治。当前,云南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加强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
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央《决定》和我省《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未来一个时期内,云南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将进一步增强,法治精神将进一步弘扬,法治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而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的道路,也将更加平坦开阔。
23:04 05.12.2014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