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在全省率先建设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16.11.2015  19:56

按照玉溪市委、市政府要求,从2013年4月份开始,玉溪市对各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开展了手工操作的监测工作。这种监测方法主要适用于应急临时性监测,不能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某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且手工操作的有效数据每天至少需要20个小时采样时间,监测工作耗时长,工作量大,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满足长期采用手工操作监测方法的要求。加之,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执行,监测污染物项目在原来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指标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而手工操作无法监测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满足不了新标准指标监测的要求。

全面加强全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持续开展好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保障。2015年,市政府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分别审议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相关情况的汇报》,同意在全省率先建设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市级财政对各县区1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给予补助,按市、县各承担50%的比列配套,每个站点补助78.6万元(共计864.6万元),不足资金由各县区负责解决。目前,1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已全部启动了站房建设、监测设备政府采购工作,预计年底前11个自动站将投入运行,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时时开展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