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劳保费退费通告

17.05.2017  16:10

建筑业企业劳保费退费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文件精神,昆明市自2016年已全面开展清理返退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即建设工程社保费或劳动保险金,以下简称“劳保费”)相关工作,按照2017年4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返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是2009年3月1 日以后缴纳的劳保费均按100%比例全额返退。为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5月31日前,我市继续集中办理劳保费的返退(补退),请2009年3月1 日以后缴纳且已返退97%或其他未按100%比例返退需补退劳保费的项目,及未返退劳保费的项目的各相关单位,尽快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保费经办部门申请返退(补退)劳保费。

市级缴纳劳保费需返退(补退)相关项目明细、返退所需资料请登录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网址: http://zfjs.km.gov.cn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63149829(窗口)

63114012、63175119、63155474、63155459(市劳保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7日

补退劳保费项目表

返退劳保费所需资料须知

未开《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障费缴款通知单》未返退劳保费项目表

已开《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障费缴款通知单》未返退劳保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