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局设“四项指标”开展餐饮环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19.04.2017  12:01

为切实加强建水县以小餐饮为主的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管理,营造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放心消费环境,建水县局设“四项指标”开展餐饮环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使全县餐饮单位达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卫生安全、规范有序”的要求。

一是环境保护指标。对餐饮废气排放,要求餐饮单位严禁向街道方向排放,严禁将炉灶放置在临街门面炒炸烹煮,排量较大的必须安装油烟分离器;对废水排放,严禁向街道或路面直排,排量较大的必须安装油水分离设施,进行油水分离;对废渣处理,要求餐饮单位必须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并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和台账管理。

二是城市管理指标。要求各餐饮单位严禁将餐桌放置室外就餐、将杂物放置在人行道上,严禁在街道清洗菜品或碗筷、向街道倾倒或泄露废水,严禁在临街进行食品加工,向街道倾倒餐厨垃圾。

三是食品安全指标。涉及7项要求11项内容,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证餐饮单位不符合餐饮经营条件或不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无健康证明上岗行为,未按规定进行食品采购索证、餐饮具消毒、三防措施不到位等不按照法定条件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是文明餐桌行动指标。要求各餐饮单位引导顾客爱惜粮食、文明用餐并按餐饮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