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地税“四建四促”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临沧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扎实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让执法更加透明,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方案促推进。 建立常态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方法步骤,按照行政执法主体要求,细化实施方案,为开展监督抽查提供工作依据。建立了法规、稽查、征管等部门相互协调机制,通过落实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共同督查督办,组织自查工作等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避免“人情执法”,减少执法随意性。
二是建立两库促实施。 依托工商主体信息交换数据,建立日常监管对象名录库6.2万户,根据“选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224户,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依据检查人员专业、特长细致分类建立市、县(区)两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572人。为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提供了有效基础数据,提升了执法效能。
三是建立监督促落实。 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市、县(区)两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效能评估,适时通报,必要时对抽查复查复核。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评,把握工作运转节点,制定考评指标,优化考评标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建立措施促成效。 根据案源涉及的行业类型、规模大小,实施项目式管理,探索新的检查模式,按照随机抽取的抽查人员,成立预案分析、数据采集、检查实施小组,实现检查全程痕迹化管理。组织日常监管抽查129次,检查861户,查补税费141万元,罚款12万元,滞纳金11万元;随机选取85户纳税户作为稽查对象,已对63户纳税单位开展税务稽查,其中立案检查48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累计199.86万元;督导纳税人自查15户,查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累计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