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建122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美编王丽娜/制图
12月23日,昆明市工信委和市发改委联合召开了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及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2020年期间,全市将建设122座充电站、35800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根据未来5年各领域增长所预测的37300辆电动汽车的使用。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近期为2016—2018年,远期为2019—2020年。
构建立体充电服务体系
《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包括总则、现状、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建设实施五个方面内容,致力于构建以居民住宅区及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和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体系。
根据《规划》,在2016—2020年期间,全市共将建设122座充电站、35800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2016—2018年规划建设67座充电站、7700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测算的各领域共计新增10000辆电动汽车使用;2019—2020年规划建设55座充电站、28100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根据测算各领域共计新增27300辆电动汽车使用。
《规划》明确,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就建设模式而言,公交、出租、环卫、旅游、物流等专用领域充电设施以集中式充电站为主,分散式专用充电桩(群)为辅,由车辆使用单位自行或委托配建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以分散式公共充电桩(群)为主,集中式公共充电站为辅,主要满足各类电动乘用车充电需求;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包括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负责私人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并纳入售后服务体系,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对充电设施建设应给予支持。
高速公路方面,《规划》提出,在小龙高速嵩明服务区,杭瑞高速(昆明—曲靖)双龙服务区,杭瑞高速(昆明—大理)读书铺服务区、禄裱服务区,昆磨高速(昆明—玉溪)呈贡服务区,昆磨高速(昆明—玉溪)余家海服务区规划建设6对城际高速公路公共充电站,并增加昆石高速(昆明—石林)阳宗服务区,G85高速(昆明—寻甸)小街服务区,G85高速(昆明—东川)潘所服务区,昆武高速(昆明—禄劝)富民服务区4对城际高速公路公共充电站,以满足和覆盖昆明至石林县、寻甸县、东川区、禄劝县4个里程较长地区的充电需求。
预计需投资41026万元
明确目标的同时,《规划》还提出了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用户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同步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工作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在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对于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同时,要在沿线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合理安排和预留独立占地的充电站用地。新建和改扩建的公交、环卫场站和交通枢纽内规划预留满足未来计划电动汽车运行数量所需的充电设施。
在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方面,《规划》提出,鼓励探索大型充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融资租赁模式,借鉴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模式,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积极拓展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测算,公交专用快速充电站的建设综合单价为460万元/项目(包含增扩容费用、不含土地费用,下同),城市公共充电站为340万元/项目,环卫车专用充电站为184万元/项目,物流车专用充电站为168万元/项目,旅游车专用充电站为299万元/项目,城际高速公路公共充电站为124万元/项目;分散式电桩建设综合单价为1万元/个(无增扩容费用、不含土地费用)。由此,122座充电站、35800个分散式充电桩共需要投资41026万元。
昆明日报首席记者 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