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楚雄州第九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010年楚雄州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全州广大干部职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促进彝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功立业,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他们的光荣业绩和突出贡献,弘扬先进模范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进一步调动全州各族人民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张云新等47名同志“楚雄州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吴学玲等53名同志“楚雄州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勇攀新高,在我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富民强州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跟时代、与时俱进的精神,学习他们知难而进、一往无前、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学习他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尽心尽力干事业,真心实意为人民。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突出事迹,弘扬劳模精神,更加尊重劳模、爱护劳模、关心模范,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饱满的激情,投入工作,创造业绩,为实现彝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出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