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财政局组织召开述廉述责大会
为进一步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及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行为,2015年1月12日,迪庆州财政局召开2015年度述廉述责大会,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4名党组成员、9名副调研员、21名科室负责人围绕党建责任落实情况、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三个方面向大会述廉述责。大家阐述亮点、分析经验,查找差距、相互学习,谋划创新、广泛交流,既汇报了成绩,查找了问题,又反映了平时开展的工作。参会人员从述职人员“三述”报告的总体评价、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议要求,局机关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做到常学常思、常学常新,更要心中有纪,思维上时刻要有纪律这根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做人有底线、做事有分寸、用权有规矩。党员干部要真正让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自然而然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要注重细节管控,抓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强调,财政系统承担的民生政策多、服务事项多、财政资金多、与群众打交道多,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的问题,要提早发现、提早预防、提早解决。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逐层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要带头扛起责任,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日常业务、服务群众等工作相互衔接、相互渗透、相互推进。要认真落实廉政约谈、廉政教育、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进一步列实列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要加强问责,对发现的问题要不遮不掩,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自我纠错力度,努力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难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