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商局广告处深入企业进行新《广告法》培训

06.07.2015  20:01

        7月2日,市工商局广告处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到云南白马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新《广告法》的培训。 
        我国现行《广告法》自1995年施行至今,在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广告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广告法》已不能很好地调整广告业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适时修改这部法律。为此,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广告法》,细化了广告内容准则、广告活动规范,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促进广告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为使我市广大广告经营企业认识到新修订的广告法对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意义,了解法律的具体规定以便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很好地守法、用法,市工商局广告处开展了此次法律培训活动。培训内容主要是向企业从业者讲解“广告内容准则、法律责任”等法律中的主要规定,同时也就企业增强尊重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法律规定、努力开拓创新等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