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八宝米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6.08.2015  17:16

近日,广南八宝米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保护。这标志着广南八宝米成为继文山三七、广南铁皮石斛之后文山州第三个、广南县第二个获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八宝米是广南县的一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广南县是八宝米的原产地,具有八宝米适宜生长的生态环境和地理气候条件。据广南府志记载,早在明清时代起就被列为“贡米”,封为“皇粮”、“每岁贡百担”,专送京师供皇帝御膳和皇亲国戚享用。2001年广南县被国家命名为“中国八宝米之乡”,2005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009年获准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2014年获得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传保护,被评为云南省“六大”名米。随着市场对八宝米的需求快速增长,八宝米的声誉不断提高,产品已供不应求,并远销省内外,开发前景广阔。

为切实保护“八宝米”这一极具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产品的知识产权,提高种植、管理和加工水平,打造八宝米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广南县政府积极申报八宝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立了申报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收集整理、编制八宝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不断修改完善。通过省质监局审核推荐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并公告,并顺利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下步,广南县将依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制定《广南八宝米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八宝米生产企业按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