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能成为校车安全“盲点”
19日7时31分,山东蓬莱潮水镇新机场连接路上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一小型面包车相撞事故,截至11时许,已造成12死3伤。新华社消息称,事故中的面包车为接送幼儿园小孩的车辆。记者获悉,12名死者中11人为幼童1人为司机。(11月19日《新京报》)
十多个小孩挤在一辆面包车里,他们或许已经熟悉了这辆“校车”每日的接送,在此之前估计也没有人会告诉他们,那么多人挤在一辆车里会很危险。于是,11个孩童就这样走了,他们的亲人定然是万分悲痛。羸弱而幼小的生命本应得到来自社会的充分爱护,但显然我们亏欠了太多。这般失去11名孩童,是家庭不可承受之重,更是整个社会不可承受之重。
因为,这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悲惨的一幕,念此,笔者心中尽是酸楚,不愿去细数那些类似的事件。但面包车、十几个孩子挤在一起、司机的驾驶存在问题、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这些相似的东西总会浮现出来。虽然这次事故的具体原因还没有最终给出,但我们都清楚,若孩子上学的路布满安全漏洞,那么一两个疏忽就足以导致悲剧发生。
我国在2012年正式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其针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车。因为幼儿园不在义务教育之列,因此该条例出台后,并没有对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现状产生多少影响,虽然该条例的附则中规定,幼儿园的校车应该参照此条例,但最终的落实情况很不如人意。之所以如此,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是主力,而学前教育恰恰相反,因为公办幼儿园的稀缺,民办幼儿园成为了主力。就目前而言,民办幼儿园并未纳入政府财政支出范围,不少民办幼儿园都在尽量节省开支,在校车上亦是如此,十几个孩子挤在一辆面包车上的情景在全国尤其是村镇十分常见。
越是年幼的孩子越应该受到更细致的保护,这是一种常识。但现实却是,幼儿园的孩子往往只能挤在充满安全隐患的面包车里。这理应被改变,并且决不能再拖了。虽然民办幼儿园之间在办学实力和收费标准上存在很大区别,但只要政府愿意拿出财政收入来支撑其校车建设,民办幼儿园就完全可以纳入到校车的统一管理中来。比如,在目前公办幼儿园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对幼儿园的办学情况进行统计,进而设立专门的校车基金,帮助幼儿园配备合格校车,并且校车基金不但可以来自政府,只要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相信还可以吸纳不少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参与。总之,幼儿园不能成为校车安全的“盲点”。
免于让孩子受到危害,是其家长的责任,亦是政府与社会责任。孩子处在危险之中,没有家长会无动于衷。在法治社会,面对挤在面包车中的众多孩子,政府理应成为一名负责的大家长,及时让他们感受到一双大手的温度。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