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列清单划责任定措施限时限四个结合整改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存在问题
25.05.2017 17:1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云南省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到位,红河州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进度,严抓整改落实。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将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将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与查处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将动态监管与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红河州食品安全工作,促进全州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5.05.201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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