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局长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药监局局长 杨杰
(2014年9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庆会议、兰州会议和8月20日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切实提高全系统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好、实施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当前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有增无减、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严峻,我们这支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担负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责任和艰巨任务。如何把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转变为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问题,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无疑是一个发现问题,找到监管突破口的有效途径。这也是在新的监管体制下解决人少事多、依靠科技支撑的创新性工作,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思考这一重大课题。
第一,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是国际普遍采用的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不同的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上的差距,很大程度上就是要看其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组织是否科学、投入是否合理、作用发挥是否充分。我们作为食品安全管理起步较晚的国家,要借鉴国际经验,很重要的就是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强化起来,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国家食药监总局十分重视这一工作,张勇局长提出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就是通过抽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找准薄弱环节,从而解决问题,查缺补漏,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是应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监管手段。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十分明显,新旧问题相互交织,国际国内相互影响,客观主观相互制约,这些情况和问题要求大家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食品新工艺新材料迅猛发展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等复杂局面,仅依靠传统简单的“眼睛看”、“嘴巴问”、“手指摸”、“鼻子闻”,已经很难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比如近年来出现的三聚氰胺、铬胶囊、塑化剂、黄曲霉素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靠传统手段难以发现的问题。如果我们的抽检频度高、覆盖面广,检测技术手段再高一些再科学一些,这些问题就能早发现、危害就能及时控制。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必须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技支撑要素摆到更突出的位置,走出一条专业化、精准化、技术化的科学监管之路,这是解决现实短板,也是我们靠科学监管的立身之本。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作用,大幅度提高抽检监测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效能水平,更好地控制风险隐患,坚决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是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基础的一项重要的治本之策。食品安全监管,关键是要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既要靠自律,靠自觉,更要靠规范、靠监督。如果说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是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的“无形的手”,那么,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就是一只“有形的手”,通过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能直观、客观的评价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程度,是对企业的硬约束。在食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市场机制容易失灵的情况下,作为监管的“有形的手”就显得更加必要和重要。如果我们抽检监测松一寸,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和违法胆量就会长一尺。只有把抽检监测抓紧转好,像一把利剑时时刻刻悬在违法者的头上,才能给违法违规的企业戴上“有问题必查”的紧箍咒,也才能为市场机制发挥更为灵敏的有效推动力,使企业产生越来越强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最终依靠企业自觉和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第四,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是开创监管工作新局面的有力推手。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很多,链条很长,但前提和基础是底数清、数据真、方向明。只有加强抽检监测,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为有针对性地调整监管重点、整治隐患较大行业、完善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我们一直要求强化抽检和风险监测,就是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让抽检监测尽早排查出问题,使其解决在进入市场之前、进入消费者口中之前,从而彰显监管部门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的决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监管部门的公信力,从而增强食品安全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抽检监测不仅是食品安全管理一个方面的工作,更是事关食品安全大局的工作。
二、正视问题和不足,下大力气统筹做好抽检监测工作
从2007年开始,省局连续多年承担了国家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在肯定以往抽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抽检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州市把每年的抽检工作仅仅当成是单纯的争取资金的机会,在执行抽检工作任务时应付了事,存在向省局乱报数据甚至是不完成预定抽检目标的情况。二是抽样过程不规范,导致后处理难以进行。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发现,除了数据反馈不及时等因素外,在抽样环节对采样单填写的错项、漏项,导致后处理难以开展的情况普遍存在。三是检测技术不过硬。在2013年总局的盲样对比监测中,有些检验单位存在盲样对比合格率低,且选择性填报数据和错报的情况,这对整个抽检工作的客观评价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四是对检验数据的综合使用不重视。各州市上报省局的数据中,很多检验数据没有进行完整的、系统的数据统计,没有进行数据的风险分析,甚至个别在后处理过程中存在讲人情、地方保护主义、更改数据等情况。
这些情况的发生,其根源在于原有的一些抽检机制已不能适应于当前形势和任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衔接融合得不够,抽检与执法时效性的合力还不强;强化隐患排查能力、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对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统筹安排、提升抽检检测结果综合运用水平等还存在工作方式上的差距;有的地方对检验机构失之于宽,有的对资质和能力把关不严;特别是有的地方害怕暴露问题,不主动查找问题等等。要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立足于新的监管体制,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强化措施、优化方向等方面进一步的实践和完善。
三、加大组织领导,确保抽检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总局十分重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要求要按四统一的原则,统筹和编制抽检计划,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经费使用好、管理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特别是发现问题,提供有力的依据和靶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好。
(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针对性、靶向性
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国家总局公告的不合格产品等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检。要认真按照省局21号文件及抽检操作手册的具体要求,重点把握好时间规范、流程规范、质控规范,对于同一品种既有抽检项目又有监测项目的,要求一次抽样,同时检验,提高监管效能,合理使用抽检经费,把有限的抽检经费合理合法使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同时,也要防范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廉政风险。
(二)坚持监督抽样与检测相结合,监督抽样部门与承检单位相结合的工作思路
2014年的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要求抽样与检验分离,整个流程完全按监督抽样要求,监管部门负责抽样,检验机构负责检验,但抽检分离是一种相对的“抽检分离”制度,看似分离,实为结合。抽样单位和承检单位的工作思路应结合起来,建立监督、检验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分析不合格食品的动态,确定下一阶段抽验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只有做到以上两个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抽验出市场上真正存在的不合格食品,才能发挥监督抽检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作用,才能最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合理安排抽检和监测工作,规范数据上报工作
2014年的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总局已明确不以抽检合格率的高低来简单评价各地食品安全状况及绩效考核,各单位不要追求高合格率,报喜不报忧,要客观科学的组织好抽检及检测工作,将真实的情况反映出来。各单位要按照省局下达的任务量和抽验规范,应尽可能使样品分配合理、均匀,且按照人口分布进行样品数量的分配,合理安排抽检经费,努力使抽样、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性、可靠性和精准性较以前明显增强。今年国家总局对抽检监测信息的填报要求很严格,对采样人员、检验机构检验数据填报人员、检验机构数据质控审核员、牵头机构质控审核人员等进行了明确分工,层层管控,要求各单位人员对抽检数据的填报、审核等环节认真查对,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确保抽检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四)依法履职,问题处置必须到位
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放过。各州市要细化后处理工作程序,防止走过场,敷衍了事,要做到“三到位”。首先,对于已出具不合格报告但尚未经样品确认、复检程序的产品,应采取暂时封存、下架等必要措施,防控风险手段第一时间到位。第二,对于已确认不合格的产品,案件查处要到位。对于生产企业在本辖区内的,应依法依规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责令企业召回。对不合格食品或者问题食品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存在其他较高风险的,各州市局应在收到相关信息后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生产企业不在本辖区内的,应采取措施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销售或再次流入食品市场,并严格按照总局抽检监测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将信息上报省局,并由省局向食品生产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通报。第三,在对个案查处的同时,要针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狠抓落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后期处理跟进到位。
(五)加强领导、强化跟踪问效
为确保抽检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使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任务顺利开展,省局专门制定了有关制度,将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成立专家组对下达的抽检任务适时进行跟踪问效,将对各单位的抽检结果实行月报告、月通报制度、月份析制度,更好地运用好抽检结果。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局2014年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扎扎实实把分配的任务完成好。今后,省局将按照国家局的部署,加大对各州市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的采样、检验、后处理等相关工作的督办考核力度。对抽样程序不符合要求、检验工作马虎了事、数据上报不及时、后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州市局,将进行系统内通报,并按情况停止或减少拨付年度抽检监测的转移支付资金。
(六)加大资源整合,为检验检测工作创造条件
要进一步加大整合全省检验检测资源的力度,充分发挥各系统、各单位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更好地完成各类检验检测任务。要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实、业务强的检测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技术上要过硬。要强化抽检纪律,检验结果要经得起社会的检验,体现公平性。各州市县食药局要积极主动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把检测经费入财政预算,总之,要为检查难测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条件。
同志们,面对新的职能、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我们要通过强化监管,科学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增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信度和满意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而奋斗。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