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22.01.2015  11:33
 

杨杰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1月21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杰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省局办公室、综合协调与考评处、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并就做好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进行认真研究。

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 要区分和掌握有关概念的内涵,真正领会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中的项目内容设置、抽样检验安排、结果分析和情况上报等各项工作要求。 二要科学安排国家总局分配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要根据各州市的企业现状、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承检资质和能力、历年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出现的问题,区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保健食品之间抽样比例,科学合理制定抽样检验批量。抽样工作要做到定州市、定环节、定企业。对部分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州市所,要加强协调,做好衔接,确保既能锻炼队伍,又能圆满完成任务。 三要加强经费预算和管理。 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加强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是落实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各处室任务要求。 会议明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由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结合各自职责提出,由综合协调与考评处汇总、统一制定。每月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由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和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牵头、相关处室参加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并按要求上报国家总局。分析结果要区分情况及时在相应范围内通报。 五是启动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工作。 有关处室要参照国家总局的做法,结合云南实际,提出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要在2月底前完成计划制定工作。 六是做好有关基础工作。 综合协调与考评处和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要对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食品检验资质和能力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为今后检验检测项目分配和对委托项目进行招标打下基础。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