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在大理开幕

03.11.2016  15:09

"聚焦高原湿地 携手长江大保护"

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在大理开幕

11月3日,主题为:"聚焦高原湿地 携手长江大保护"的"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暨长江湿地保护培训"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开幕。旨在解读建设生态文明背景下的长江大保护格局,加强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分享国内外湿地保护成功经验,探讨湿地发展方式,实现"更新理念、交流经验、分享成果、促进合作"的目标。

开幕式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主持。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云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主题为:"聚焦高原湿地  携手长江大保护"的"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暨长江湿地保护培训"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开幕

开幕式现场

年会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云南省林业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联合主办,大理州人民政府、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全球环境基金保护体系项目(GEF)承办。这是"长江湿地保护网络"2007年发起以来的第9届年会,首次在云南召开。

长江作为中国第一大河,对全国生态安全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用。而长江上游的金沙江,流经云南1560公里,高差2020米,集水面积10.9万平方公里,涉及云南7个州市47个县市区,是长江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关键区域。云南长江流域湿地面积18.34万公顷,包括全省82.93%的沼泽湿地,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32.6%,也是云南分布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最多的流域。其中,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5处,总面积76999公顷,云南长江流域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已超过1500亿元。各种类型的高原湿地保护地,发挥着"水塔"和"基因库"、"碳库"的功能,是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江上游地区发挥着稳定径流、保持水土、蓄洪补水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同时保障着长江中游地区的生态安全、水安全以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陈凤学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湿地工作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布局,对湿地保护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会议强调,要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陈凤学就长江流域湿地保护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要牢固树立长江流域湿地大保护理念。加强流域湿地总量管控,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全流域和各省份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充分利用已建立的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机制,开展上下游、左右岸湿地协同保护。通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对亟待保护的湿地区域进行保护。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维护湿地资源安全。二是要积极实施长江流域湿地修复重大工程。长江流域重要湿地已纳入《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范围。流域各省区市要尽快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与国家工程对接形成完整体系。三是要加强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制度建设。尚未出台湿地保护立法的省份,要尽快出台立法,已经出台立法的省份,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法规执法修订工作。建立湿地保护部门联席制度或省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推进流域和区域湿地整体保护。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探索设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建立多渠道投入湿地保护的机制。积极推动把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四是要进一步增进长江流域民生福祉。把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改善生态、民生的重要抓手。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湿地保护带来的福祉,分享到湿地保护的红利,共享保护发展成果。五是要探索建立全球视野下的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模式。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上有关湿地保护修复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以国际视角应对长江流域湿地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不断提高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湿地的科技水平。六要抓好长江湿地保护网络自身建设发展。全流域12个省份的252个网络成员单位,要建立经验分享机制,开展帮扶活动,加强湿地网络管理。

万勇说,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将湿地保护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决策和改革,云南湿地保护工作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云南湿地保护条例》发布实施,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大幅提升,湿地保护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创新、湿地恢复深入开展。根据云南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云南8公顷以上的湿地面积约56.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39.2万公顷,为1600余种湿地植物和1000余种湿地动物提供了生存和栖息环境。云南高原湿地具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突出、生物种类丰富、类型复杂多样、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景观壮丽等显著特点。经过多年努力,云南高原湿地保护成效明显,湿地分类保护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及能力不断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显著。

万勇表示,"十三五"期间,云南高原湿地保护作为长江流域大保护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建设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措施,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云南特有湿地、恢复一批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为重点,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规范湿地资源利用方式,探索湿地保护新机制,努力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首先是以改革为突破口。制订出台湿地资源监测、资源有偿使用、保护成效评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红线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探索社会公益组织、社区、企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机制,逐步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其次是加大自然湿地保护力度。建立严格的湿地用途管制、湿地项目审批制度,加强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城镇、乡村湿地保护小区、乡村湿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典型、物种富集区、高海拔和脆弱地区自然湿地的保护,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这是云南湿地保护长期的重点工作。三是科学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尊重湿地的自然和科学规律,将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狭域野生植物分布区域、污染湖泊湖滨带、饮用水源地的自然起源退化湿地作为重点,采取自然恢复、建立人工湿地辅助恢复等措施,实施抢救性修复,扩大自然湿地面积。在人为干扰较大地区,建设近自然的人工湿地,利用湿地功能,扩大生态空间,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状况。四是促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在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通过采取发展湿地土著产品种养植、湿地旅游等,积极推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特色湿地产品,满足社会需求,使湿地周边区群众受益于保护,并提高生活质量。五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湿地管理。积极推进湿地生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形成热爱湿地、保护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保护措施,力争到2020年,云南自然湿地保有量达到4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5%。

据悉,2007年,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世界自然基金会和长江中下游相关省市的湿地主管部门联合发起成立"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2010年,随着长江流域保护重要性的凸显,湿地保护网络拓展至全流域,并更名为"长江湿地保护网络"。从2007年上海第一届年会开始,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已从最初的长江中下游5省1市覆盖到长江全流域12省(市),成为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的重要力量。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湿地办 大理州林业局 厅宣传中心 | 作者:李清 尚伟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