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3)参与艾滋病防治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
(5)对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6)参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
(7)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8)完成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9)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活动。
(二)主要工作
2016年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
2、深化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推进全省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
3、抓好宣传和募捐筹资工作,增强救灾救助实力;
4、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服务灾区群众;
5、扎实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6、抓好“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7、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8、机型实施贫困肢残患者假肢安装与康复项目,为致残患者排忧解难;
9、继续做好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症患儿的救助工作,努力造福贫困群众;
10、继续做好“任仲然帮扶助学”活动,扩大博爱助学公益项目的影响力;
11、继续做好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关爱生命与健康;
12、继续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不断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
13、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扩大扶贫济困覆盖面;
14、发挥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广泛开展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15、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总体要求。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做实项目库,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全面统筹,政府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确保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公开透明,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讲求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理财、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合法合规、真实科学、规划约束、讲求实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各单位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进行。收入的预测与支出安排的方向要科学合理,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为保证红十字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全省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云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云南省红十字老年公寓、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云南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給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财政部分供给单位1个。
部门编制人数8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4人,退休人员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人68人,财政部分供养7人;退休人员16人,其中提前退休1人;在编实有车辆1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5.15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6.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2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306.95万元(本级财力1,306.95万元)。
预算总支出1,325.1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1,3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45万元,占总支出的55.12%;项目支出586.50万元,占总支出的44.8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39%;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0.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为保障省红十字会履行红十字会职责,完成救灾、救助、救护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人道救助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50万元,其中包含打造“云南省红十字会博爱捐助港”品牌项目、履行红十字会职责项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云南省红十字会假肢合作项目、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和组织建设及志愿者服务的红十字“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项目、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募捐、志愿服务项目、省红十字老年公寓助老服务及能力建设项目、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项目、普及公众急救知识应急救护培训及推广项目、以及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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