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云南省公安厅机关(不包括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云南警官学院)和厅属二级预算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厅2015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厅机关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厅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42314.4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2900.77万元,行政性收费成本补偿589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68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4231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0.77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27093.67万元,占总支出的6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用于公安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省公安厅机关、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20.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省财政批复省公安厅本级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7093.67万元(含全省出入境证照制作和居民身份证制作收费成本补偿589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支出1268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9413.67万元),同时一并批复我厅对下补助(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1204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厅安排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厅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因涉密,具体项目经费及对下补助明细情况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