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已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并由省财政厅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云财预〔2013〕27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预〔2015〕146号)要求,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9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六)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九)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二)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十四)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7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编制人数668人,其中:行政编制136人,事业编制532人。在职实有60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7人,非财政供养196人。离退休人员161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149人。车辆编制63辆,实有车辆58辆。
三、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数
201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26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59.68万元,事业收入65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804.53万元,其他收入445.90万元。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59.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20.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38.7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1,820.98万元(本级财力10,354.4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4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13.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513.50万元)。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33,260.1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10,35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4.48万元;项目支出7,13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4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13.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支出513.50万元,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65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15,804.53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445.90万元。
具体预算详见附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本级财力用于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厅属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24.48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65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67.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9%。
(二)省本级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本级财力用于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厅属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的项目经费支出7,130.00万元。分别是:1.建筑业专项扶持资金3,000.00万元;2.省属“9家”和“两院”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补助资金2,700.00万元;3.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65.00万元;4.城乡规划建设资金580.00万元;5.特色乡镇和传统村落建设资金185.00万元;6.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经费300.00万元;7.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和管理经费200.00万元;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经费100.00万元。
(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2015年本级财力用于省对下转移支付支出为167,439.00万元。分别是:1.城乡规划建设资金2,9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城乡规划建设;2.云南省城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省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3.特色乡镇和传统村落省级补助专项资金2,29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乡镇和传统村落规划建设;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75,249.0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57,38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17,864.00万元;5.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67,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州市农村危房改造。
附件:1.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xls
4. 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5. 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