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省和省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对云南省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省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
201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面对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自然灾害频发等困难局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厅党组关于“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收入要增、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监管要严、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干部要廉、队伍要强”的十条政策措施,着力打造“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现代财政”,使全省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发展,改革开放活力增强,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扎实有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云南“三个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1.财政收入、支出方面。2014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形势极为严峻,减收因素突出,困难远超预期。面对极为严峻和复杂的财政收支局面,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确定的“三三制”工作要求,努力做大蛋糕稳增长。全省共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98.1亿元,增长5.4%,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38亿元,增长8.3%,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尤其是以1698.1亿元的财政收入,撬动了4438亿元的财政支出,实现了在财政收入新常态下的财政支出较快增长。
2.经济发展在重压下完成再支撑。 一是 抓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 调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 重环保,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 求突破,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 五 是 促流通,支持第三产业发展。
3.支农惠农在创新中实现再夯实。 一是 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二是 完善支农惠农方法。 三是 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四是 加快财政奖补步伐。 五是 加速农业综合开发进程。
4. 民生保障在执行中完成再倾斜。 一是 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为重点加大教育投入。 二是 以培养科技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大力引进和培养对高新技术、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是 以完善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大文体投入。 四是 以提高两险一金标准为切入点保障民生之源。 五是 以鼓励多渠道就业创业为手段解决民生之本。 六是 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确保民生之实。 七是 以加强重点领域建设筑牢民生之基。
5.财税改革在探索中获得再突破。 一是 超前部署财税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为切实推进我省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省财政厅先行先试,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专职办公室,并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一切工作的总要求和总引领。 二是 分步推进改革举措。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计划按“三步走”的方式推进改革工作。 三是 积极推进预算编审体系改革。试推专项资金整合,以省环保厅为试点部门,将除水污染治理以外的其他专项资金全部整合起来,在预算执行中根据所实施项目的优劣,采取竞争性的方式分配资金;全面清理专项资金,研究制定了“滚动回收、责任挂钩、绩效考核”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是 努力构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选取50个省委、省政府支持的重大项目,开展省级预算项目跟踪评审,逐步完善资金下达前至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全程跟踪评审机制和管理流程,促进项目单位不断完善和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五是 强力实施债务风险指数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数,纳入省委组织部拟定的政绩综合考核体系,强化对地方党政领导的监督管理,并将债务统计、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和新增债务率4个方面的内容,纳入各地财政绩效管理考评范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六是 加速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出台一系列预决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内容、扩大范围、统一时间、统一形式。 七是 贯彻执行税制改革试点扩围。把“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作为税政部门工作的重点,切实履行省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 八是 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遵照中央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省财政厅牵头制定了《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在每项制度中都划出了红线,逐项列举处罚问责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
6.行政监管在规范中获得再完善。 一是 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是 积极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 三是 充分发挥内控机制作用,促进规范管理。 四是 严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规范经济秩序。 五是 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采购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厅机关、评审中心、会计考办、干教中心、预算会计研究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和厅机关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6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7人;在编实有车辆74辆。离退休人员137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120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决算总收入2671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6.99万元,占总收入的80.51%;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事业收入1018.70万元,占总收入的3.81%;其他收入4186.70万元,占总收入的15.67%。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决算总支出2475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7.29万元,占总支出的23.86%;项目支出18850.63万元,占总支出的76.14%;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省财政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0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810.7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96.5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92.2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有所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3.63万元,主要是行政成本类开支有所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04%(年人均办公费2610元,年人均水、电费1460元,年人均差旅、邮电费7696元,车年均保险费48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省财政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5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830.76万元、事业收入支出927.2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092.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890.47万元,主要是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调查核实工作委托基本费用补助支出减少291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委托业务费支出3000万元,主要是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协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偿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12期)和《协调推进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偿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17期)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项目建设投资和债务情况,为省政府科学制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债方案,合理划分债务责任,准确分配债务金额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通过对全省二级公路建设投资和债务调查核实工作,较完整地摸清了全省115条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投资和完整的债务,为科学分解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2、 信息化建设支出1275.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各级财政部门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以做好一体化系统的运行维护为主线,对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研发与升级改造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有利于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财政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 3、 预算改革业务支出234.66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部门预算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审体系改革,改进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继续强化预算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4、 国库业务改革支出866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库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构建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管理办法,提高了预算管理和监督水平,提高了财政整体运行效益。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厅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9.20%。与上年对比减少1032.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调查核实工作委托基本费用补助支出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25.96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教育支出135.31万元,主要用于后续教育培训班工作经费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14.06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创新基础条件和运行保障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2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59.47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节能降耗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家电、摩托车下乡工作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631.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及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综合改革等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1.4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0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相关经费支出。
(十一)金融支出64.60万元,主要用于涉农金融专项补助资金基础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320.7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35.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1.03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89.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3年减少108.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155.50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59.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优先保障对外交流、业务培训、经贸往来、区域合作、参加重要的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性会议、人才培训、应对突发事件等因公出国(境)项目,主要用于台湾旅游促销与交流、第19届世界会计师大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和项目洽谈、财政预决算监督管理和养老产业发展考察、中国高级公务员经济管理研讨培训班、政府债务管理战略培训班、地方公共财政管理培训班、地方财政绩效管理研究培训班、公务员培训课程开发研究培训班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9.22万元。其中:购置费19.7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08.95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财政厅业务工作量不断增加,跟踪检查、调研增多,公务用车需求增大,特别是随着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增加,公务用车明显增加,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新购置1辆业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19.47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1.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公务接待费开支341.03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8.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内务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为争取中央的支持,积极反映云南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各省有关部门及财政系统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州市及直管县财政系统人员来昆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外务主要用于接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机构来我省考察检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开展推进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证照费、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