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云南省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负责食品流通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驰名商标的组织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6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在改革创新中稳步全面推进,实现了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取得新进展。 积极释放企业登记资源, 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改革,指导做好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程电子化,受理网上申报企业名称58683个。 积极 探索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机制 ,昆明、文山、保山有序推进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昆明、楚雄启动了新一轮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 积极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窗口建设,探索开展无偿代办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帮助指导经营户开展信息公示,发挥了登记注册窗口的改革前沿作用,我省5个窗口单位、12名窗口工作人员受到工商总局通报表扬。一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投资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有效激发,全省市场主体保持旺盛增长势头。2016年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58.39万户,比改革前增长41.88%。其中,新登记企业11.95万户,月均新登记近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6.11万户,月均新登记3万余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05万户,同比增长31.84%。
(二)狠抓改革措施落实,重点改革事项取得新突破。 着力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 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省政府在曲靖召开了“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和部署改革各项工作。 着力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牵头建设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顺利通过工商总局验收,成为全国第二批提前通过验收的省份。目前,公示系统已面向社会公示各类信息755.8万余条,累计访问量达6.6亿人次。 着力加强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督查、通报、问责等措施,全力抓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年报公示率逐年提升。 着力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 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与51个省级部门签订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合作备忘录,实现与17个省级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归集,共享1485.2万条工商数据,归集并公示其他部门涉企信息8.5万余条;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49.22万户;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拦截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7449次。 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制定我省企业年报信息“双随机”抽查规则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成全省市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录入5927名执法干部和289.9万户市场主体信息;认真组织开展年报信息抽查,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4.58万户。 着力 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改革, 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年共核发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4.4万份;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截至2016年底,共发放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26537份。
(三)聚焦市场监管重点,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进一步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成功查办昆明公交集团公司滥收费用案,对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开展了行政约谈,2016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763件;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查办传销案件35件,认定4个州(市)、81个县(市、区)为2016年度“无传销城市”。 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制定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检查网站网店19992个次,责令整改网站70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87件;对省内946个网络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指导,约谈网络经营主体296个,加强了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 进一步强化商标广告监管, 加大商标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查处侵权假冒案件441件。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不良影响广告、含有“特供”“专供”内容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12件,在工商总局全年广告监测通报中,我省综合排名第7位。 进一步推进市场创建活动, 新创建各级平安市场72个、诚信市场38个、农村文明集市22个、农资经营示范店143个。 进一步推进 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针对突出问题,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查处旅游违法案件220件。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抽检化肥商品639个批次,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341件。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开展公用事业、旅游等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公示2014-2015年度省级“守重”企业672户。认真履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四)紧紧围绕创业创新,服务发展效能得到新提升。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深入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受理微型企业扶持申请14835户,初审通过12064户,会审通过10678户;开展“两个10万元”工程3年工作绩效第三方评估,为实施新一轮培育扶持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在全省组织举办8期微型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班,着力提升微型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集中政策扶持指导。继续做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贷免扶补”工作,发放贷款2.17亿元,扶持创业人员8500人。积极引导5421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带动就业21480人。 大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小微企业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进行融资,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59件,利用动产抵押贷款融资234亿元;办理股权质押598件,融资23.23亿元;探索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昆明作为工商总局授权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点,受理登记8件,出质商标 61个,被担保质权数额1.5亿元。 大力实施商标广告战略, 发布《云南省商标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商标培育发展,全年新核准注册商标3.7万件、总数达17.3万件,新获准认定中国驰名商标6件、总数达114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1件、总数达144件。积极发挥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作用,依托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推动广告业加快发展,全省广告经营额达38.32亿元,广告经营单位达9811户,同比增长18.34%。 大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围绕电动车、家用电器、服装等13类38种商品,开展质量抽检4158个批次,立案查处467件;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联合省高院、省消协印发《关于加强工商行政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全省新建12315维权服务站169个;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查处案件754件,受理消费投诉31297件,办结率9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亿元。 大力推进 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小个专”党建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和“百日攻坚”行动,全省“小个专”党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覆盖率从年初的4.6%提升到80.06%;不断拓展非公党建工作领域,联合团省委成立云南省非公团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团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队伍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 不断推进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四风”问题“回头看”,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问题和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组织完成《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六五”普法工作和2013-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印发《云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积极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的主体资格、证件、程序、文书、标识及案件管理系统“六统一”,全省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不断加大指导基层的力度 , 制定督查调研办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两次集中督查调研,对16个州(市)工商局、71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主动向州市政府反馈有关情况,加强了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了全省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以及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培训班,共组织全系统6184名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
与此同时,扎实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在“挂县”层面,积极帮助江城县开展重要建设项目协调和重大项目引进工作;在“包村”层面,重点在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技术培训、文化教育等方面落实帮扶措施;在“联户”层面,组织动员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帮助挂钩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2016年仅省局就协调安排帮扶资金800余万元。
一年来,各级政务服务、财务管理、离退休干部等部门及各级协会,立足自身职能,为保障中心任务、服务工作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消协在跨境消费纠纷调处、商品比较试验、网购投诉调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省个私协组织推荐的17名个体工商户、9个协会、16名协会工作者,在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表彰大会暨纪念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上受到表彰。省广协等3个单位以及3名协会人员分别被中广协表彰为2015-2016年度全国先进广告协会和先进工作者。
(三)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省局机关本级;事业单位1个: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工商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8人。其中:行政编制188人,事业编制1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9人,事业人员129人。
离退休人员164人。其中:离休11人,退休153人。
实有车辆编制89辆,在编实有车辆89辆。
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表(单位:万元) (详见附件)
三、云南省工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工商局收入1077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732.61万元,占总收入的90.31%;事业收入68.13万元,占总收入的0.63%,经营收入103.54万元,占总收入0.96%;其他收入的872.51万元,占总收入的8.1% 。比2015年收入7080.9万元增加3695.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增养老保险改革经费;二是信息化建设经费增加;三是从国家局和其他单位获得的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工商局支出101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5.98万元,占总支出的49.42%;项目支出5029.8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4%,经营支出84.39万元,占总支出的0.84%。比2015年7159.67万元,增加2950.5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主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及信息化建设支出增加,二是从国家局和其他单位获得的经费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省工商局机关、下属工商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5.98万元,与上年4596.52万元对比增加39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4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5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公用经费人均支出为1.8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省局机关、下属工商学校为完成省委省政府布置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工商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5029.85万元,与上年2444.24万元相比增加2585.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完成,我局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另外,为确保我省小微企业培育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我局培育经费的投入,相关支出也相应增加。具体包括一般公共事务支出3847.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8.21万元,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支出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095.81万元。
3、经营支出情况。2016年经营支出84.39万元,与上年118.91万元相比减少34.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商干校经营性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较往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110.21万元的88.78%。与上年6705.11万元相比增加2269.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二是为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需要,省财政另文增加了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74.74万元的86.1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职能: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及日常公用、机关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7729.83万元,招商引资支出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74.74万元的0.76%。主要用于禁毒工作方面的支出;
3、科学交流与合作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74.74万元的0.06%,主要用于网络交易监管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74.74万元的6.28%。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的工资发放、公用经费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74.74万元的0.15%。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支出3万元及食品安全工作10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74.74万元的3.27%。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5万元和 “两个十万”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经费支出28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9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974.74万元的3.3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工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完成预算的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5.04万元,完成预算的9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05万元,完成预算的7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5.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深化推行节约型工商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6.4万元比2015年212.05万元减少65.65万元,下降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3.19万元,下降29.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49万元,下降3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7万元,下降2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深化推行节约型工商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04万元,占3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5万元,占58.09%;公务接待费支出6.31万元,占4.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55.0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1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主要用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交流、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学习、商标保护培训等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支出85.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公用、市场巡查、消费维权、行政执法、打击传销等工商业务工作所发生的燃油、维修、过路过桥、保险等方面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9辆。其中省局机关84辆(公务用车40辆、特殊执法业务用车44辆),工商学校5辆(全部为公务用车)。目前我局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前期封存的56辆公车已公开拍卖18辆,移交政府平台8辆,报废30辆,下一步将按照公车改革情况重新修改车辆数据信息。
3. 国内公务接待费 支出6.31万元。其中: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接待人次772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工商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检查、调研、考察、开展执法协作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省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96万元,与上年534.11万元相比减少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深化推行节约型工商建设,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的核算范围主要为省局机关使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例如: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本性支出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3118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3.73万元,固定资产29067.04万元,无形资产76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52.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应返还信息化建设结转资金增加;固定资产增加312.3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13.58万元,增加原因是由于信息化建设增加设备、软件等。报废报损资产231项,账面原值140.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9万元;出租房屋约120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6.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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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1182.67 | 1353.73 | 29067.04 | 22981.21 | 2477.28 |
| 36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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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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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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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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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省工商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规范采购行为,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本年度我局政府采购金额共计3152.58万元,全部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其中货物采购900.23万元,工程采购1374.05万元,服务采购878.31万元。各项采购项目手续完备,合法合规。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1.省工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2.省工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