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组织开展2017—2018年行政执法交叉检查

14.06.2017  16:2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省局决定2017年、2018年开展4期行政执法交叉检查,分别对16个州市局和省局稽查局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6月5日—9日,省局法制处、省局稽查局和3个州市局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玉溪市局、文山州局、大理州局、德宏州局及其所辖2个县级市场监管局进行第一期行政执法交叉检查。

此次交叉检查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转变检查方式。采取省市两级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对县级市场监管局进行检查,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级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集中反馈检查意见建议;省局检查组对州市局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二是制定检查内容和评分表。监督检查内容紧扣国家总局2016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中指出的问题、2015年和2016年省局行政执法交叉检查、案卷评查整改通报,明确了行政执法基本保障、制度落实、执法监督等方面25项重点检查内容,并逐一明确评分标准。三是突出实务指导。对照《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各被检查单位抽取2017年已结案的11个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实地抽查部分行政相对人,现场指出执法办案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省局拟于7月第二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束后,结合2期检查情况,制定印发整改通报,促进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