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
01.06.2016 00:30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云商发〔2016〕19号 各州市商务局、滇中新区经贸局 为做好绿色流通工作,现将《商务部 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6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13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于6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 云南 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和 商贸服务业 处(纸质及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131号) 123203.zip
云南省商务厅 2016年5月16日
联 系 人: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处 刘海峰 联系电话:0871-63210024 0871-63218600(传真)
云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
来源: 商贸处 |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01.06.2016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