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稿(2017年第10期)

30.04.2017  18:51

关于富民县散旦镇散旦街发生一起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2017年4月30日11时40分,昆明市富民县散旦镇散旦街老粮仓路口发生一起1名男子持械伤人案,致4人受伤。11时55分,富民县公安局散旦派出所接报警赶到现场,11时58分,将嫌疑人制服,并带回派出所。

案件发生后,富民县委、县政府、散旦镇,市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协调昆明市级相关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救治伤员,同步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目前,伤者张某艳(女)、李某能、闫某仙(女)、赵某梅(女)已送至医院救治,4名受伤人员生命体征平稳,无生命危险。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吕(男,汉族,45岁,富民县散旦镇人),2009年9月9日因放火罪被富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5年因强奸罪(未遂)被富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于2017年2月24日刑满释放回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审调查中。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2017年4月30日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